海安市富庄村道路拓宽工程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富庄村道路拓宽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李堡镇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村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富庄村道路拓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李堡镇富庄村。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海安市富庄村道路拓宽工程,项目位于海安市李堡镇富庄村区域内,主要施工内容为混凝土路面浇筑、碎砖垫层铺设、道路植筋、波形护栏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范围:海安市富庄村道路拓宽工程包含混凝土路面浇筑、碎砖垫层铺设、道路植筋、波形护栏施工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
HALBG202408132672(GK002)001001 | 海安市富庄村道路拓宽工程施工 | 19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文章推荐:
黍子岭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项目(补录项目,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