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2024-JQ62-G301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疗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62-G3010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医疗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采购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谈判申请。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工程特征:
施工内容为:中心楼东侧从医疗综合楼环道至训练场的道路建成于1972年,至今已有50余年,路面年久失修,面层破损严重,且道路东侧盖板有塌陷,无维修价值,建议修整该道路(长180米,宽5米),计划将该道路拓宽至8.2米,两侧铺装1.2米宽(不含路缘石)人行道,原部分水泥路面利旧,整体修整后面层铺设10cm厚沥青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349068.16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范围:中心楼东侧从医疗综合楼环道至训练场的道路建成于1972年,至今已有50余年,路面年久失修,面层破损严重,且道路东侧盖板有塌陷,无维修价值,建议修整该道路(长180米,宽5米),计划将该道路拓宽至8.2米,两侧铺装1.2米宽(不含路缘石)人行道,原部分水泥路面利旧,整体修整后面层铺设10cm厚沥青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军队等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企业与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陕西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供应商提供公告日期之后的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谈判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8 报价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军队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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