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开发区综保区二期卡口升级改造工程涉路安全评价项目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使用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咨询人。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开发区综保区二期卡口升级改造工程涉路安全评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卡口大门改造、智能化设施提升改造、道路改造、桥梁拓宽改造、交通安全实施及其它附属设施等。工程总投资约2100万元。
2.2招标范围:编制公路涉路工程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2.3服务周期:30日历天内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万元,总价包干。报价超过此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内含有公路)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建设、交通相关行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7月-2024年9月任意一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30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7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涉路工程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注:(1)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