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新安苑南侧道路拓宽及停车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跟踪审计的投标。
2、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双凤镇 招标类型:跟踪审计招标
(2)工程规模:约4万元
(3)工期:180日历天 (同施工工期,具体按甲方要求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一标段 |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新安苑南侧道路拓宽及停车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 4 | / | 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及入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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