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SDJQ20241100501
一、招标条件:
宜兴市张渚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的张渚镇凤凰村道路改造及配套提升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张渚镇凤凰村道路改造及配套提升工程,包括路基拓宽、路面浇筑、道口浇筑、路灯安装、河道边机耕路路基修复等工程。
2、质量:合格
3、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14日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项目地点:宜兴市
6、合同估算价:67.7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张渚镇澄光路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停车场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纳
形式
招标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费)
开户银行及行号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张渚支行
账 号
3202230061010000139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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