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1]
寿宁县凤阳镇刘厝村东村至周宁界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寿宁县凤阳镇刘厝村东村至周宁界公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凤阳镇刘厝村东村至周宁界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寿交审批[2023]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建设单位名称)以/(审定文件名称及编号)审定。项目业主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70%+30%,招标人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凤阳镇刘厝村东村处,起点桩号为K1+418,路线基本沿原有道路拓宽改造(其中K2+830-K3+330为新线),经刘厝葡萄园至终点南半洋村,终点桩号K4+872.355,路线全长 3.454 公里。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7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1 | 1 | K1+418 ~K4+872.355 | 3.454 | 本项目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执行,路基宽度4.5米,全幅式水泥砼路面,设计时速15Km/h,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25。招标控制价:3655298元 | 7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寿宁县凤阳镇刘厝村东村至周宁界公路工程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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