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天子湖镇长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天子湖镇长隆村安置区零星工程(二期)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ZJXD2024-1104
二、磋商项目:天子湖镇长隆村安置区零星工程(二期)采购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内容 | 主要服务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1 | 天子湖镇长隆村安置区零星工程(二期)采购 |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清表、平整、运输等; 2、周边基础塌方处等维护修复等(含开挖、填埋、平整等); 3、周边破损道路修复等(含开挖、硬化等); 4、临时用水水管维护修复等(DN25-DN160); 5、道路拓宽开挖及宕渣填埋等 6、安置地建房全过程扬尘管理 7、其他零星工程等。 | 1项 | 245 |
备注 | 注:1、本项目总预算为245万元。 2、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最终结算价按:审计价*(1-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8%。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措施费、施工费、售后服务费、税费、保险及利润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4、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11月 11日至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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