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泰和县灌溪镇人民政府 | |||||
招标工程项目 | 泰和千烟洲试验区建设灌溪镇架竹村南塘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泰和县灌溪镇架竹村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泰发改投资字【2023】261号 | |||||
建筑面积 | 10000.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7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33.77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村庄整治,道路拓宽硬化500米,安装路灯40盏,新建水沟1200米,新修巷道200米,房屋外立面维修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泰和千烟洲试验区建设灌溪镇架竹村南塘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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