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岭镇上岭至王店下溶洞观光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南岭镇马斜村王店下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控制价:2833856元,发包价:2550470元,K=1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对南岭镇风电升压站路口至马斜村王店下自然村农村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土路改造硬化,全长2133米,宽度为6.5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或进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 福建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当同一家企业信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信用交通 福建不一致时,以信用交通 福建为准。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 9 时30分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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