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圩镇品质风貌,进一步深化镇区乱拉挂 乱摆卖 乱停放 乱搭建 乱堆放 乱贴画等六乱专项整治,规范镇区建设秩序,助力全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我镇拟采用三方询价的方式进行选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整治范围
1.人民路(永旺加油站至海边码头1700米)
2.创业路(马村路口至丰头路口600米、含金成市场周边)
3.新港大道(边防派出所至北寮路口900米)
4.胜利街(含山海食品市场周边)
二、整治内容
1.整治乱拉乱挂。重点整治悬挂物品,加强行道树、沿街线杆等扯绳拉线、悬挂物品整治,做好道路两侧、建筑物临街面悬挂影响市容的标语、条幅、彩旗和晾晒吊挂杂物的清理。
2.整治乱摆卖。重点整治非法占道经营,整治道路沿线店铺、移动摊档占道经营、占道摆摊、占道设置马路市场等行为。
3.整治乱堆放。重点整治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乱堆放物品行为,确保公共区域整洁有序,做到生产生活用品有序摆放。
4.整治乱贴画。重点整治乱张贴,全面整治道路两旁沿街门店、海边护栏、沿街线杆等公共空间乱张贴行为,全面清理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
5.整治乱停放。整治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卸货等行为。
三、人员配备
需配备20名工作人员,落实人员实名制并登记在册,编制人员排班表,划分区域由专人管理,落实至具体责任人员,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手机工作待命。须聘用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应严格遵守行业用工标准和劳动法。
四、合同期限和费用支付
合同服务期限为6个月,从签订合同日起计算。经每月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每月支付服务费用。
五、监督检查考核与扣罚标准
检查评分标准为:以百分制评分,每月考核1次,每月考核平均评分在90分以上 (含90分),视为合格,不扣减当月服务费。每月考核平均评分在9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以90分为扣减基准,每扣1分即扣减当月服务费的1%,以此类推。每月评分结果在考核汇总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第三方服务单位,连续三个月达不到90分(不含90分),除扣减费用外,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具体扣分规则如下:
溪头镇街道整洁维持秩序宣传工作量检评标准
序号 | 项目 | 满分 | 质量要求 | 扣分标准 |
1 | 乱拉 乱挂 | 10 | 行道树、沿街线杆无扯绳拉线、悬挂物品整治,道路两侧、建筑物临街面悬挂无影响市容的标语、条幅、彩旗和晾晒吊挂杂物 | 每宗扣0.3分 |
2 | 乱摆 乱卖 | 30 | 道路沿线店铺、移动摊档无占道经营、占道摆摊、占道设置马路市场等行为 | 每宗扣0.5分 |
3 | 乱堆放 | 10 | 人行道等公共区域无乱堆放物品行为 | 每宗扣0.3分 |
4 | 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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