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分宜县钤山镇人民政府集体研究通过,现对分宜县钤山镇龙源村沥青公路修建路面拓宽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分宜县钤山镇龙源村沥青公路修建路面拓宽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分宜县钤山镇龙源村
3、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程招标控制价:754130.74元,要约价为708879.07元,结算最终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须经财政结算评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施工范围和要求:1.道路拓宽水泥路面1035.6m²;2.沥青路面铺设3452m²;3.道路浆砌石护坡458m²。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合格。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必须执有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要求市政专业)、质量员(要求市政专业)需执有有效岗位证书(或新版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注: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不得1人多岗)
6、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7、响应单位拟投入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响应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响应单位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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