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某部公寓楼南侧道路拓宽(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
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某部公寓楼南侧道路拓宽(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HUJD-G3052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拟将某部公寓楼南侧、某单位门前道路拓宽并刷黑,
长度约270米,宽度为3.5-8.4米。
3.项目(标段)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控制价:279227.26元(报价供应商超过此控制价报价为无效投标)。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自验收通过之日
起质保一年。
6.采购范围:根据本次采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湖北省某
部公寓楼南侧道路拓宽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所有项目内容。
7.其他:/。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
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
除外);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
)独资或控股企业;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
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
记录;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报价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
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二)报价供应商必须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
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国家?笠敌庞眯畔⒐鞠低常╳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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