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委托,对宁海县东大街北地块配套工程(杨柳巷道路拓宽地块)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①项目主要内容由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以下项目:本工程房屋拆除面积5383.28平方米,包括拆除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钢混、砖混以及砖木房屋拆除(原地面需保留,施工单位不得进行破除)、及对拆除的楼板和墙体进行破碎、渣土外运及处置、场地清理平整、安全防护等内容。
②工期要求:15日历天。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人不得私自进入施工现场拆除,否则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③拆除预算价即为发包价199214元。
④房屋拆除后可利用建筑材料价值评估金额为87073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中标单位需先支付房屋拆除后可利用建筑材料价值评估金额给发包人)。
2、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位于宁海东大街北地块,发包人指定地点(详见红线图)。
3、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3.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竞包人须在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宁建发〔2024〕11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结果的通知》名单中。
3.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3.3 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①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②本次招标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③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包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6 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政府投资类或国有资金出资的房屋拆除项目业绩。
3.7 竞包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须携带与渣土运输公司签订的合同(原件)。该渣土运输公司需具备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运输车辆优先保障该场地的外运,运输车辆达到15辆(II类)及以上,如中标人未达到要求,发包人可拒签合同或重新招标。
4、中标方式:详见竞包人须知中包原则。
5、报名文件的递交
5.1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1日16时 00 分。
5.2递交报名文件地点:宁波含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桥下潘综合楼二楼)。
5.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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