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安路(风情大道-振业路)城市更新改造工程设计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安路(风情大道-振业路)城市更新改造工程设计已批准建设,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作为设计单位中标该项目,项目资金来自院合同收费款项,项目已具备设计劳务分包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劳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滨安路(风情大道-振业路)城市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杭州滨江区,道路整治包括滨安路(振业路-建业路)路段车道二改四,滨安路(建业路-风情大道)路段车道四改六,道路性质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总长约7000米,红线宽度20-44米;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67万平方米,其中道路红线内面积约28.22万平方米,道路红线外景观提升面积约9.45万平方米,工程整治的主要内容为:道路整治、拓宽,全线雨污水管网有机更新,现状桥梁整治,新增规划箱涵,新增人行过街设施,交通组织优化和交通设施的更新,沿线景观提升改造等内容。
(4)最高限价:36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计划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该项目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劳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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