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沙家浜风景区内部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沙家浜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常熟市沙家浜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风景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沙家浜风景区内部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原沥青砼道路基础补强及重建约126m、人行道维修、施工便道、现状石板道路拓宽、新建仿木桩护岸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8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市政及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采用电子方式报名,请申请人于2024-12-10(至)2024-12-12(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按公告4.2条要求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称:工程名称简称+企业简称)发送到指定微信帐号,并通过微信支付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套。支付完成并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将向投标申请人单独发送PDF格式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档。
注:微信号(jz_18012710057),添加微信时请备注企业简称+经办人姓名。
4.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以下资料均采用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附后);
注:报名申请表上须准确填写授权委托人、委托人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表中授权委托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开标等程序中一切事项的接收与决策;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3近1年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含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
4.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含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
4.2.6企业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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